“我承诺我做到” 东安司法局出台十条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措施
2021-04-02 10:30:0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张钰茜 | 作者:张丽雯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222

新湖南客户端4月2日讯(通讯员 张丽雯东安县司法局按照上级要求,出台了《东安县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十条措施》,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。

免审制降低门槛,为特殊人群开辟“绿色通道”。对于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持最低生活保障证、“五保”供养证、特困户救助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困难群众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,避免困难群众多次跑忙盖章。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,做到当天受理、当天指派。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公证、司法鉴定,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。

承诺制全程跟踪,力争做到“一件事一次办”。承诺审批时限,缩短案件办理时间,公证简单事项三日内办结,一般鉴定十五日内完成。申请人可添加公证员微信,将准备的申请材料发送给公证员,网上审核合格后,带证明材料到公证处一次办理。对一些重大的或履行时间较长的公证事项主动进行回访,及时发现并积极协助解决出现的问题,为当事人提供全程无忧服务,实现“最多跑一次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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